成都建"检察长办案制" 检察长每年须出庭2次以上
成都建"检察长办案制" 检察长每年须出庭2次以上
2014-12-12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admin权威解读
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在完善司法运行机制方面有诸多创新。昨日,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级看一级的要求,市检察院建立了“检察长办案制”,规定基层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每年必须出庭2次以上。今年以来,两级院领导出庭公诉97件,直接审讯提讯犯罪嫌疑人475次。同时,对20个基层院检察长开展侦监、公诉业务测评,督促检察长时刻把业务工作抓在手上。
为强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市检察院在副省级城市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对基层院执法办案、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开展巡察。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已开展对双流县院和青羊区院的定点巡察。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一是全面改版升级门户网站,“成都检察”网站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检察院1~10月门户网站综合影响力排名第二。二是在全国首批开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试点,截至目前,共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2103件、法律文书3631份,公开量约占全省1/3。三是建立网上预约查询自助系统,通过资格审核并领取账号密码的律师,可在互联网上实现异地查询等6项业务。四是每半年委托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开展独立的第三方测评,有针对性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最高检、省检院把成都市检察院多项工作列为改革试点。以此为契机,成都市检察院把40项创新工作纳入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布局中,提出通过3~5年努力,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的工作目标。目前,已建立了侦查监督、诉讼监督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量。
市检察院还着力提高自行侦办能力。加大查处要案力度,积极协助上级办案机关办好专案。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426人,同比增长16.6%,其中处级干部39人,厅级干部6人。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查办52人,同比上升52.9%。今年自行发现并侦办处级以上干部29人,同比上升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