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以“14334”举措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开始实施。昆明市多措并举,在全省率先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下发的《2024年云南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点》,制定下发《昆明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方案》,方案立足新阶段、直面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出“14334”举措,即一条工作主线、四项规范建设、三项主题活动、三项联动机制、四项常态工作,将贯彻实施新法作为当前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来抓,努力让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新法深入人心,昆明市司法局与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昆明市“阳光复议”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将推进新法实施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打造昆明市“阳光复议”法治宣传品牌,通过在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阳光复议示范领学”“阳光复议·学法机关”“阳光复议·便民利民”三个主题宣传,举办模拟听证、学法培训、行政复议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人民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召开联席会议,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确定了联席会议机制以及下一步深度合作和数据共享等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昆明市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全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工作的主要内容。
昆明市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市级机关在接到方案后,纷纷开展了学习和宣传活动,积极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机制,把方案落到实处。
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615件,受理4267件。其中,通过释法明理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825件,通过调解和解结案631件,行政争议化解率达到34.12%;复议后提起诉讼925件,复议后应诉率为13.98%。积极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协调、事后问责的全过程复议监督格局,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