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新政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完善知产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新政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完善知产服务
2014-10-1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新政 |
加快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
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我国开始全面施行。10月10日,为帮助企业尽快熟悉和了解如何开展网上年报工作,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工作人员来到该辖区大型商业中心爱琴海购物中心,对120余户企业开展年报公示工作现场培训。右图为培训现场。下图为工商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 本报记者 杨晋峰 摄 法制日报北京10月10日讯 记者张红兵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副局长贺化表示,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了《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该《意见》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完善小微企业专利资助政策、扶持知识产权服务小微企业等15条具体措施。 贺化表示,《意见》全面梳理了已出台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认真借鉴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扶持小微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缓解小微企业发展压力,激发大众创业潜力,释放社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贺化介绍了此次《意见》中的许多亮点:如针对当前小微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突出问题,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 《意见》提出,切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小微企业集聚的创业基地、孵化器、产业园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和专家服务试点,吸纳专利代理人及其他服务机构人员深入参与;调动和优化配置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鼓励每名专利代理人每年为小微企业免费代理一件以上的专利申请,对服务小微企业绩效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和项目优先委托等。 《意见》还积极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小微企业可予以合理资助和奖励;做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对研发投入和专利成果达到一定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小微企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培育。 《意见》首次提出要扶持知识产权服务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资金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小微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周期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较多等特点,加快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等。 贺化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政策解读和任务细化,建立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有关政策尽快落地,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现实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