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与纠错是一次生动的司法实践
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与纠错是一次生动的司法实践
2015-03-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讯 记者 张驰 日前,在北京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内蒙古代表团举行媒体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就呼格吉勒图案做出回应。
胡毅峰认为,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与纠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次生动的司法实践。呼格吉勒图案是全国第一例公开宣告纠正的已经执行死刑的错案,该案再审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的一个标志性司法事件,是内蒙古政法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本,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
他还认为,此案是政法机关依法纠错的一个典型案例。内蒙古政法机关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对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工作,依法做了大量的复查复核,依法做出改判无罪,并落实了国家赔偿,启动了错案的责任追究,这是司法机关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的一个重要案例,势必使所有执法者更加严谨细致,使国内类似案件有例可鉴。
胡毅峰表示,该案是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一部现实教材。案件的再审工作公开透明,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媒体和专家对这一事件的积极参与,广泛讨论,深入解读,使广大群众接受了一次很好的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教育。
他还表示,该案的再审与纠错是政法机关改进工作的一个良好契机。全区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整改活动,深刻反思案件的教训,牢固树立保障人权,敬畏法律,捍卫公平正义,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自觉接受监督的现代法制理念,自觉把依法办案体现在执法司法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