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首发离婚判决后人身保护令
温州首发离婚判决后人身保护令
2015-04-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女子遭家暴起诉离婚 胜诉后对丈夫申请禁止、远离令 |
温州首发离婚判决后人身保护令
法制网温州4月8日电(记者陈东升)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一妇女因长期遭受丈夫叶某家庭暴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一审胜诉后申请对丈夫实施禁止、远离令。龙湾区法院今天作出裁定,禁止叶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梅某,且禁止进入梅某住所。 据悉,这也是温州地区首张签发的禁止、远离令。 今年44岁的梅某是龙湾本地人,2006年其与丈夫叶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2007年,两人生育一女儿。2014年12月25日,梅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婚后经常无故被叶某殴打,现两人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龙湾区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夫妻感情;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表明其对婚姻关系的维持缺乏积极态度,足以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诉请离婚,依法应予准许。 判决后,梅某又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原来在判决胜诉后梅某就一直不放心,担心判决结果会刺激到叶某,害怕叶某采取分手暴力。所以,为了防止叶某再次对其实施暴力,遂向法院提出对叶某作出禁止、远离令。 法院审查后认为,梅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今天作出禁止叶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梅某,且禁止进入梅某住所的裁定。裁定有效期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