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最高检部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2015-04-16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正义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高鑫)近年来,一些地方对社区服刑人员没有依法交付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有所反弹,虚管问题也日益凸显,对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一定影响。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后继续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也对此提出意见和建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告诉记者,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保障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最高检日前决定,自今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部署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察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查清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以及刑罚执行的基本情况,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严厉打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体制机制,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肖玮说,检察机关要采取多方法、多渠道,核查了解执行机关在管理教育活动中是否存在有列管无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的虚管问题。检察机关还要对现有的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逐人、逐项记录台账。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要逐人见面,重点检察刑罚执行机关落实《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要求的“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监督。
对于核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肖玮表示,检察机关将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整改。“对于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例如社区服刑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督不力等,要主动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存在基础数据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对于发现的脱管、漏管和虚管问题,要分析原因,厘清责任主体,依法监督有关机关及时纠正整改;对于发现的刑罚变更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于符合收监执行法定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监督收监执行。”
肖玮还特别强调,在开展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要注意发现有关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线索,既要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也要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
据悉,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我国经历了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和2014年全面推进等四个阶段。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社区矫正写入刑事立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