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2015-05-1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
风清气正 常抓不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自挂牌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清醒认识廉政形势,高度重视廉政建设,突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注重将廉政建设融入审判,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形成了风清气正、团结紧张的氛围。在高标准、严要求下,第一巡回法庭未出现任何不遵纪守法的情况,也无一位工作人员受到当事人的投诉,党风廉政建设开局良好。
廉政措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作为探索巡回法庭制度的首次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万众瞩目,第一巡回法庭党组深感使命重大、任务艰巨,正式挂牌运行后就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廉政措施。2015年1月19日,第一巡回法庭召开全庭干警首次见面会即以廉政为主题,在见面会上宣布了“十个不准”:要求全庭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进入歌舞厅、夜总会、私人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准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不准借用他人的车辆,不准将私人车辆开到深圳,公务活动不准佩戴豪华饰物,不得参与可能与工作存在利益冲突的聚餐,要求集中居住、不得在外留宿等等。
2015年3月20日,第一巡回法庭召开大会,在全庭干警的见证下,庭长同三位庭党组成员,三位庭党组成员同各自分管的主审法官及综合办主任分别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量身定制,内容各具针对性。同时,第一巡回法庭为每一位干警建立了党风廉政电子档案,专门记录干警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优秀表现、不良行为及当事人的有关投诉和举报。一位主审法官在接访过程中,在当事人递送的信访材料中发现了两张购物卡,该法官马上叫来法庭其他干警作为见证人,当场将购物卡还给当事人。后来,这一情况录入了党风廉政电子档案。
第一巡回法庭还致力于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良性互动关系,“开前门,堵后门”。“开前门”,即法官可以在第一巡回法庭专门设置的法官律师会谈室,在法定人员在场、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会见律师,也可以通过第一巡回法庭与巡回区律协建立的法官律师定期会谈机制交换意见,通过“开前门”,畅通法官与律师的沟通渠道,堵住案子到法院就要托人找关系的“走后门”现象,避免了法官和律师间的“私下勾兑”。
将廉政建设融入审判业务之中
巡回法庭的廉政风险,归根结底体现在案件审判上。为此,第一巡回法庭在尊重审判权运行规律基础上,深入探索将廉政建设融入审判,对审判权运行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节点的监督。
以统一裁判尺度、防止法官滥用裁量权为抓手,第一巡回法庭通过引入一系列机制,将法官权力限制在量身定做的制度的笼子里,保障案件廉洁公正裁判。推行类案检索机制。主审法官每案必做类案检索工作,检索出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近三年来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合议庭应当尽量采取与本部已决案件一致的裁判尺度。否则,必须在合议笔录上说明理由。部分案件必须提交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合议庭意见不一致、重大疑难的案件应当提交法官联席会议讨论。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结果与合议庭多数意见不一致的,合议庭当重新合议。实行裁判文书相互校验机制。裁判文书形成后,提交全庭至少30%的主审法官对裁判观点和理由进行校验,提出参考意见,以尽量杜绝因法理性问题导致的差错率,克服来自于不同部门的法官在知识面、思维模式、专业经验方面的局限性。
第一巡回法庭还有效落实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制度,率先建立案件涉廉事项记录制度。该制度要求每个主审法官在承办及参与合议的每个案件中都要填写《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涉廉事项记录单》,如实填报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有关情况。如不填报或不如实填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开庭时,审判长须当庭宣布第一巡回法庭实行干预案件全程留痕,不正当干预或过问案件处理的行为将记录在案的制度,并提示当事人要诚信诉讼,不得进行虚假诉讼、不得做伪证等,起到法治宣传的效用。
纠四风树新风并举 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第一巡回法庭坚持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严格约束、民主管理纠四风,强调司法为民树新风。在第一巡回法庭挂牌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庭党组先后召集了三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大会,并建立了党风廉政教育月例会制度,将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庭党组成员抓住机会,随时开展廉政谈心。迄今为止,庭党组成员都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分别与全庭所有法官进行了廉政谈心。
在司法为民方面,第一巡回法庭强调从干警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抓起,尤其注重在窗口单位树立亲民、为民的良好作风。立案信访工作中,要求各类司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访必接、有诉必理、依法纠错、积极回应、态度和蔼、礼貌用语”的六句口诀,努力实现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第一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已接待来访人员2000余批次,其中约有八成的案件不属接访范围,本着多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初衷,该庭全部予以接谈。某次开庭时,一位来访的老大爷临时要求旁听庭审。虽然庭审已经开始,旁听席也已满员,但接待的干警仍想办法安排老人在隔壁法庭通过视频直播观看了庭审实况。
第一巡回法庭还注重加强文化建设,助推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干警争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征集优秀家书、摄影作品,构筑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成立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小组,鼓励干警自主开展各项廉政文化活动,以关心生活、加强文化建设的方法树新风、助廉洁。
廉政措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作为探索巡回法庭制度的首次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万众瞩目,第一巡回法庭党组深感使命重大、任务艰巨,正式挂牌运行后就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廉政措施。2015年1月19日,第一巡回法庭召开全庭干警首次见面会即以廉政为主题,在见面会上宣布了“十个不准”:要求全庭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进入歌舞厅、夜总会、私人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准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不准借用他人的车辆,不准将私人车辆开到深圳,公务活动不准佩戴豪华饰物,不得参与可能与工作存在利益冲突的聚餐,要求集中居住、不得在外留宿等等。
2015年3月20日,第一巡回法庭召开大会,在全庭干警的见证下,庭长同三位庭党组成员,三位庭党组成员同各自分管的主审法官及综合办主任分别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量身定制,内容各具针对性。同时,第一巡回法庭为每一位干警建立了党风廉政电子档案,专门记录干警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优秀表现、不良行为及当事人的有关投诉和举报。一位主审法官在接访过程中,在当事人递送的信访材料中发现了两张购物卡,该法官马上叫来法庭其他干警作为见证人,当场将购物卡还给当事人。后来,这一情况录入了党风廉政电子档案。
第一巡回法庭还致力于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良性互动关系,“开前门,堵后门”。“开前门”,即法官可以在第一巡回法庭专门设置的法官律师会谈室,在法定人员在场、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会见律师,也可以通过第一巡回法庭与巡回区律协建立的法官律师定期会谈机制交换意见,通过“开前门”,畅通法官与律师的沟通渠道,堵住案子到法院就要托人找关系的“走后门”现象,避免了法官和律师间的“私下勾兑”。
将廉政建设融入审判业务之中
巡回法庭的廉政风险,归根结底体现在案件审判上。为此,第一巡回法庭在尊重审判权运行规律基础上,深入探索将廉政建设融入审判,对审判权运行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节点的监督。
以统一裁判尺度、防止法官滥用裁量权为抓手,第一巡回法庭通过引入一系列机制,将法官权力限制在量身定做的制度的笼子里,保障案件廉洁公正裁判。推行类案检索机制。主审法官每案必做类案检索工作,检索出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近三年来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合议庭应当尽量采取与本部已决案件一致的裁判尺度。否则,必须在合议笔录上说明理由。部分案件必须提交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合议庭意见不一致、重大疑难的案件应当提交法官联席会议讨论。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结果与合议庭多数意见不一致的,合议庭当重新合议。实行裁判文书相互校验机制。裁判文书形成后,提交全庭至少30%的主审法官对裁判观点和理由进行校验,提出参考意见,以尽量杜绝因法理性问题导致的差错率,克服来自于不同部门的法官在知识面、思维模式、专业经验方面的局限性。
第一巡回法庭还有效落实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制度,率先建立案件涉廉事项记录制度。该制度要求每个主审法官在承办及参与合议的每个案件中都要填写《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涉廉事项记录单》,如实填报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有关情况。如不填报或不如实填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开庭时,审判长须当庭宣布第一巡回法庭实行干预案件全程留痕,不正当干预或过问案件处理的行为将记录在案的制度,并提示当事人要诚信诉讼,不得进行虚假诉讼、不得做伪证等,起到法治宣传的效用。
纠四风树新风并举 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第一巡回法庭坚持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严格约束、民主管理纠四风,强调司法为民树新风。在第一巡回法庭挂牌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庭党组先后召集了三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大会,并建立了党风廉政教育月例会制度,将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庭党组成员抓住机会,随时开展廉政谈心。迄今为止,庭党组成员都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分别与全庭所有法官进行了廉政谈心。
在司法为民方面,第一巡回法庭强调从干警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抓起,尤其注重在窗口单位树立亲民、为民的良好作风。立案信访工作中,要求各类司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访必接、有诉必理、依法纠错、积极回应、态度和蔼、礼貌用语”的六句口诀,努力实现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第一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已接待来访人员2000余批次,其中约有八成的案件不属接访范围,本着多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初衷,该庭全部予以接谈。某次开庭时,一位来访的老大爷临时要求旁听庭审。虽然庭审已经开始,旁听席也已满员,但接待的干警仍想办法安排老人在隔壁法庭通过视频直播观看了庭审实况。
第一巡回法庭还注重加强文化建设,助推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干警争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征集优秀家书、摄影作品,构筑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成立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小组,鼓励干警自主开展各项廉政文化活动,以关心生活、加强文化建设的方法树新风、助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