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办法公布 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指定安全评价机构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办法公布 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指定安全评价机构
2015-05-2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5月26日讯 记者万静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对外发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自主选择具有民用爆炸物品制造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导则》(WJ9048)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逐项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安全评价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