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托案件管理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
广东:依托案件管理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
2015-12-07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admin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广东省检察机关注重发挥案管部门的作用,强化对司法办案的日常监督管理,让监督成为规范司法的“警报器”和“高压线”。
多渠道查摆问题
今年6月以来,在广东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下,该省各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对2013年1月以来的所有案件逐一进行评查,认真梳理查找在案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全省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每一宗案件的每一个流程,都要经过案管部门把关。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案管部门要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说。
据悉,该省各级院案管部门从案件流程管理、涉案财物管理、质量评查、业务考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律师接待、信息公开、司法统计等8个方面,认真查摆近年来在案件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采取“请进来、走上门、社会评”多种形式内外结合、深入查摆,列出了司法不规范问题清单,梳理出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43大类516个。
“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办案流程监控方面。”广东省检察院案管处处长刘顺龙介绍,“如对律师阅卷、调查取证等申请的办理不及时,案件超期办理等。另外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全省有15个检察院没有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和相关设备,14个院没有制作涉案款物管理台账。”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对于梳理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广东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对照检查,做到立行立改。针对律师界普遍反映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检察机关自侦案件阅卷难、会见难、听取意见难等问题,该院专门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试行)》,有效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该省各地检察机关也纷纷出台规范性文件,保障律师权利。广州市检察院出台《广州市检察机关关于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工作规定》,深圳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办法》等。
此外,该省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江门、湛江、茂名、梅州、云浮等地检察机关开辟律师办事绿色通道,设置和完善专门的律师会见室。广州市检察院新建成的律师接待室内设阅卷室、听取意见室、工作区和等候区,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
从制度建设上谋求治本之策
刘顺龙介绍,在具体工中,案管部门重点把好五个关口。一是把好程序关,对受案、结案和送案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二是把好期限关,防止办案超期;三是把好涉案财物管理关,确保涉案财物依法规范、安全高效流转;四是把好保障诉讼参与人权益关,依法为律师履职提供协助和便利;五是把好案件信息公开关,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针对案管部门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行为,郑红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既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抓好‘治标’,又从长远的角度谋求‘治本’,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查摆出的问题。”
目前,该省各级检察机关正在积极制定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意见等办案制度,规范国家赔偿监督办案规程、公诉出庭等业务操作规程。
(原标题:盯紧每一宗案件每一个流程 广东:依托案件管理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