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一类立法项目 国土部表示将改革完善土地审批制度
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一类立法项目 国土部表示将改革完善土地审批制度
2016-02-1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据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土地管理法自1987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在1988年、1998年和2004年进行过三次修改和完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些相关条款仍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这位负责人说,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和制定,是“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这位负责人透露,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将突出5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二是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在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创新,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物权;三是强化存量建设用地管理,创新存量建设用地管理机制,调动地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闲置土地处置制度和土地整治制度;四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土地审批制度,厘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批的关系,提高审批效率;五是强化土地执法,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上升为法律,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在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的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将协调推进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其中包括研究制定《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管理条例》、《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条例》,并同步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占用税条例》的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