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一线的法律服务创新启示: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
来自一线的法律服务创新启示: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
2016-08-14 来源:新华社 作者:admin新华社记者白阳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相关论述,为法律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两年多来,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探索实践,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提速升级。
律师下乡: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我们村一位80多岁的老人生活难以自理,但4个子女都不管他,他该怎么办?”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的第八届农村“信息赶集”的展台前,信陵镇水聚坪村村委会主任张家清急切地提出问题。当天的咨询律师细致地向他讲解了赡养老人相关的法律条款,建议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律援助。
“信息赶集”是恩施州为了解决山区农村法律服务不足的问题而采取的创新举措之一。近年来,这个州普遍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推动律师下乡服务;对于处于山区腹地、交通不便的乡镇,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在线咨询。目前,恩施州的每个乡镇都挂上了“法律诊所”的牌子,由专职律师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公益服务。
无独有偶,江西省万年县推行的“一村一顾问”的法律顾问制度,也成了群众日常生活的好帮手。2014年起,该县组织律师、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上门为农民解答宅基地、婚姻等农村常见的法律问题,并通过现场指导、联合调解等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这事我要问问法律顾问”成了农民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两年来,万年县农村信访量逐年下降,其中赴京上访量下降80%。
依法调解:群众工作的新思路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河北省邢台市的县、乡、村三级群众工作平台,把“说不清、理还乱”的群众纠纷化解在基层。各级群众工作平台抽调老党员、法律顾问等群众工作骨干力量,充分发挥政策解释、法律咨询等功能,有效地回应了群众诉求。
前不久,南和县闫里乡东南张村韩彩叶和邻居因为私搭建筑的问题纠纷不断,求助村群众工作室后,工作人员向她的邻居耐心地讲理释法,擅自搭建的建筑当天便得到拆除。韩彩叶说,要搁以前,这事不知道得往乡里、县里跑几趟才能解决。
以律师为代表的第三方力量,也成了化解信访矛盾的突破口。走进北京市民政局信访大厅,“三师一员调解室”在多个接待窗口中显得格外醒目。针对部分上访群众对政法机关不信任的心理,2013年,北京市民政局推出“三师一员”信访调解机制,动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和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在信访大厅“坐堂接访”,帮助信访者剖析诉求是否合法合理,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处理相关问题。“我在这儿没花一分钱就把案情分析清楚了,人家还给指了条法律认可的明路,我现在心里敞亮多了!”一位接受了律师义务咨询的上访人员对记者说。
依法行政:为法治中国保驾护航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也审议通过。
每周五下午,陕西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娜都会来到西安市莲湖区玉祥门的法律服务工作室上班。刘娜是莲湖区政府近年来聘请的上百名法律顾问之一,他们不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会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并提出法律意见。
在四川,法律顾问制度已从省政府覆盖到了21个市(州)政府、183个县(市、区)政府。全国政协委员施杰于2014年成为四川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他多次在省政府常务会前讲法、列席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为依法治省提供专家意见。 2015年,《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条例》等数个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都有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律论证、制定和审查等工作。
一个个规章制度接连出台,一条条监督措施落地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愈加规范,依法办事、依法用权的理念深入人心。
法治的进步,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事关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各地法律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升级,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为社会繁荣发展带来了持久动力。“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的五年,中国未来的法治建设还将有哪些创新,人们拭目以待。